盐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项目办理流程

介绍办理手续及分管部门

行政项目办理流程

实施机关:盐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事项名称及风险

等级: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中)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第十一条: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规定的权限审批,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法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冀政办[2005]9号)

办理流程及办理人员:受理(范喜莲)—审批(赵立冬)—办结(局办公会)办公场所地址及科室:人劳局就业局服务大厅

申报材料列表:①申请筹设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赠财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②申请正式设立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办理时限:三个月收费标准:不收费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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