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市域问题的探讨(1)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市域问题的探讨
作者:魏国杰 黄文选
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年第12期
摘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专业规划,应与总体规划建立较强的对应关系,在规划范围、规划内容、规划深度等技术层面上更多地利用和借鉴“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达到专业上的深化。。
关键词:城市规划 绿地系统市域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一.相关概念的引述——认识不同的城市空间层次
将市域绿地系统规划作为研究对象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市域”这一概念所牵涉到的空间范围的界定和“市域绿地”的定义。因此,有必要引述一些在标准或文件中已有明确定义的相关概念。
1.1 有关城市空间层次的定义
(1)城市(城镇)——“以非农产业和非农业人口聚集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与镇。”
(2)市域——“城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地域。”
(3)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4)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由上述规定可以得出初步的认识:从行政区划的角度看,市域、市区、城区、近郊区是常用的空间范围;而与城市规划建设相关的地域范围常用的是:城市规划区、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城市建设用地、城市建成区。如:
(1)北京市 市域面积16 808km2,城市规划区16 808km2,市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面积1 097km2。
(2)郑州市 市域面积7 446km2,1998年版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城市建设用地189km2,下辖6县(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