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优惠政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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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优惠政策暂行规定

一、针对贫困残疾人给予医疗救助

1、特困和贫困白内障患者,可在石河子市人民医院接受免费白内障复明手术治疗。

2、对7岁以下聋儿,凭训练机构发票补助50%的康复训练费用,最高不超过1000元,7岁以下聋儿佩戴助听器,给予补助1只助听器费用的40%,最高不超过5000元。

3、免费为必须以轮椅代步的特困肢体残疾人提供轮椅,并签4、特困和贫困肢残人安装假肢、矫形器、安装下肢假肢,给订使用协议。 予安装费用60%的一次性补助,小腿假肢最多不超过3000元,大腿假肢最多不超过6000元,安装上肢假肢给予安装费用60%的一次性补助。

5、686项目是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的简称,该项目属于中央补助地方卫生经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者进行免费抗精神药物治疗,每季度进行一次相关化验检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免费疗效评估与治疗方案调整,普通患者免费用药的补助标准为700元/人/年,难治性患者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年,符合条件的患者发放“免费用药卡”,患者凭卡到石河子绿洲医院领药。需住院但经济困难的患者实行免费住院治疗,每次住院补助2000元,长期关锁的病人,每次住院补助5000元,对重点患者进行每月一次的跟踪随访。

二、针对贫困残疾人本人没有收入,已成年,肢体、精神、智力、盲残一级以上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直接享受低保。

三、符合条件的特困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可优先购买经济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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