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中心校教师支教实施方案
高桥镇中心校教师支教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均衡配置学校教师资源,进一步促进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城乡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意见》及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近年来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建设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师资校际交流制度,促进校长、教师在集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数量充足、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按照相对稳定、合理流动、相对均衡、资源共享、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配置各类学校师资。
三、支教条件
1、全镇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教育教学能力强,精通业务,为学科骨干教师。
4、支教学校:农村边远师资薄弱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