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警示告知制度
安全警示告知制度
安全警示告知制度
为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思,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使安全工作万无一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工作重地、人员、车辆较多的场所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如“车辆停放处,人员禁止处”,限制和禁止无关人员出入或活动。
二、对易燃、易爆的物品存放处,要告知人们严禁烟火,要有醒目的提示标志。
三、对车辆车辆出入、拐弯、调头的地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告知人们禁止出入、停放车辆和堆放物品。
四、维修站、加油站、电焊处等这些操作重地,要有警示标志,告知他人一律不准接近和入内。
五、安全警示告知是减少安全事故的必须措施,切莫马虎对待,一定认真细心从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