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

意见的通知

鲁保监发〔2011〕19号

驻济各人身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含筹备组)、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山东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为规范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业务处理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人身险公司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保险法》、《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局制定了《山东省人身保险机构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公司要高度重视客户咨询投诉的处理工作,按照《指导意见》要求,修订内部制度,完善有关流程,切实贯彻落实。

二、各公司应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做好客户咨询投诉处理工作服务质量检查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形成月度报告,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山东保监局,首次报送的报告应为2011年一季度整体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当月客户咨询投诉数量、案情及原因分析、拟采取或已采取的处理措施、服务质量内部检查评估情况、完善客户咨询投诉工作的主要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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