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城镇中心小学教师业务检查考核办法

濠城镇中心小学教师业务检查考核办法

教师业务考核是对教师履行教师工作职责的客观评价,是调动教

师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主导作用的有效手

段。为了合理安排教师工作、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的深入开

展提供可靠的客观依据,根据固镇县教育局将《小学教学教研基本要

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师业务考核制度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教师必须接受学校及处室交给的教学、教研、指导实践及带教

等项工作,并完成工作量。

2、教师应遵照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学进度进行教学。无

正当理由未经教务处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变动。

3、教师必须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必须认真

布置、批改学生的作业。必须有效开展课外辅导活动。

4、教师应严格按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不准迟到或提前下课以

及拖堂和缺课。因病、因事请假或公出须通过学校同意后调课。

5、教师应严格按照学校计划参加并完成各项教育教研活动。

6、教师应熟练操作班班通等现代教学手段,并能以之进行有效的

课堂教学。

二、考核内容

学期计划、备课、作业批改、各项记录、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

育教研活动、现代化网络教学手段的应用等

三、考核总分值:160分

四、考核细则

(一)学科计划、班级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学校的行事历安排及计划项目,针对班级实际及学科特

点科学有效地制定各项计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检查中发现一次扣除 分

1、计划缺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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