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诈捐门”事件看明星慈善公信力的缺失
从“诈捐门”事件看明星慈善公信力的缺失
杨 玲
2013-2-1 11:31:22 来源:2013年01月30日14:49 今传媒
摘 要:面对社会上频频发生的明星“诈捐”事件,运用传播学理论作为分析工具,从传播学角度解读“诈捐门”事件的传播机制,勾勒此类事件的传播学特征,探究该典型案例对我国明星做慈善引发公信危机的影响和启示,以促使我国的慈善事业能够在良好的轨道上继续运行,挽救人们对于公共机构的信任危机。
关键词:诈捐;慈善业;公信危机
一、“诈捐门”事件回顾
诈捐,是指一些企业或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公开承诺给慈善项目捐赠,而事后却因各种理由食言,又可称“诺而不捐”或“诺而少捐”[1]。
章子怡在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在法国戛纳发起慈善集会,为地震灾区募捐善款。同年6月,章子怡又上海电影节记者见面会上向媒体宣布,已把筹得的善款交给了民政部门。为此,章子怡荣获了国内2008年至 2009年度“最具影响力慈善女明星”、“年度慈善贡献奖”等多项慈善大奖。然而,2010年年初,有消息曝出章子怡承诺的募捐善款下落不明,没有慈善机构获得过章子怡的这些捐款款项。一夜之间章子怡的“诈捐门”事件,席卷了整个娱乐圈,影响范围扩大至整个社会。章子怡作为一位在国际范围内颇具影响力的大明星,其“诈捐”举动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让明星们感觉到了诚信危机,同时也折射出慈善的不规范,带来了何等严重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