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培训服务协议书

培训服务协议书

甲方:惠州市大亚湾三维光电厂

乙方(培训人员):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培训服务事项

甲方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同意出资送乙方参加培训,乙方参加培训结束后,回到甲方单位继续工作服务。

第二条:培训时间与方式

(一)培训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二)培训方式:脱产、半脱产、函授、业余、自学

第三条:培训项目与内容

(一)参加培训项目: 。

(二)培训主要内容:

1、;

2、;

3、。

第四条:培训效果与要求

乙方在培训结束时,要保证达到以下水平与要求:

(一)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

(二)甲方提出的学习目标与要求:

1、能够熟练掌握应用专业或相关理论知识;

2、具备胜任岗位或职务实践操作技能和关键

任务能力。

3、其他要求: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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