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 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 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