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办养老院提示
个人开办养老院提示
1.如果个人想申请办理敬老院性质的企业,应当以申请者本人提出申请。它可以是公司制的,也可以是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
2.设置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需达到50张以上,建筑面积达到1250平方米以上。
3.建筑设计符合养老机构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并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与居民住宅、单位用房等相连的,有独立的出入口。
4.有食堂、厕所、浴室等基本用房和室内外活动场地。
5.有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护理人员。其中,养老机构主要负责人和护理人员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
7.配备一定数量的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医务人员。
8.选址要慎重,应综合考虑租金、交通及老人来源等因素。
9.在办理申请登记前,必须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民政部门核准同意,工商部门方能受理申请。因为敬老院的主管部门是民政部门,其经营业务受民政部门指导。
10.申请设置养老机构,需向受理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设置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登记件的副本和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机构章程、合作协议书、房屋场地租赁协议书、设置资金证明、总体建筑设计方案图纸、《养老机构冠名申请核定表》、《上海市养老机构设置申请表》。
11.经市、区、县民政局批准设置的养老机构并已具备执业条件后,可进行养老机构执业申请,申请需向受理的主管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执业申请书、竣工验收合格证(复印件)、消防安全合格证(复印件)、食品卫生许可证、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护理员上岗证书(复印件)、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书或内设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服务工作标准、内部管理制度、流动资金证明、《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申请表》。
12.在市或者区、县民政局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办理执业证书验审手续。市和区、县民政局每年会对养老机构执业证书进行一次验审。
13.根据收住的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开展护理服务。
14.养老机构应当编制老年人营养平衡的食谱,合理配置适宜老年人食用的膳食。老年人的膳食制作和用膳应当与工作人员分开。
15.对老年人膳食经费建立专门账户,并定期向老年人及其家属公开账目。
(具体请参考《上海市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及《上海市养老机构设置细则》
1.俗话说,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开院前做好市场调研尤其重要。首先选址不能太偏远,因为老人们喜欢离家近一点,离家近子女平时前往探望也方便;其次,不能靠近已“成熟”的养老院,或收费比较低的公办养老院;再次,收什么样的老人这个定位也很重要,如果自己的养老院靠近医院,就可以考虑收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如果养老院内有活动设施,就应该收生活能自理的老人,总之要根据养老院的具体情况,做好收何种老人的定位,再根据老人的具体情况,做好收费的定位。
2.在开办养老院时前期投入不要太多,因为养老行业是个十分微利的行业,它的回报期特别长,如果前期投入太多,手中的流动资金如果因此被卡死,那就前功尽弃了。我们就见过很多养老院竟然是因为没钱给老人们买菜吃而倒闭了。
3.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院内要“软件”好,也就是服务要好。做好对老人的服务,就是做好对家属的服务,因为,如果你不能把老人们服务好,老人就会经常喊儿女过来,经常麻烦他们的家属。对老人们来说,沟通和饮食一样重要,要经常与他们聊聊天,做好心理疏导,老人们有时闹情绪不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他们就像孩子不可能毫无由来地哭一样,此时他们在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