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1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学 2012 1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

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深化本市普通高校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等教育“立交桥”,根据教育部规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 2009 6号)和《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1﹞24号)精神,2012年本市继续实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专升本”新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本市2012年招收“专升本”新生名额,总体控制在3130人以内(含招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后招生计划和本市高校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复学的2012年应届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具体名额根据招生学校申报情况,由市教委统筹,如学校需调整计划,请于5月16日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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