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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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筹)聘请的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正在对本公司(筹)的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审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应当询证本公司(筹)出资者(股东)向贵行缴存的出资额。下列数据及事项如与贵行记录相符,请在本函下端“数据及事项证明无误”处签章证明;如有不符,请在“列明不符事项”处列明不符事项。有关询证费用可直接从本公司(筹) 存款帐户中收取。回函请直接寄至湖南鹏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回函地址:长沙市潘家坪路108号 邮编:410008
电话:84391249 传真:84391249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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