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
苏园职院学字〔2012〕04号
苏园职院团字〔2012〕09号 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系部、分团委: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
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2012〕4号),在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继续表彰一批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及名额
我院在籍学生。本次评选表彰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共 5名,“先进班集体”共3个。
二、评选表彰标准
“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标准: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和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已,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全班同学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三、评选推荐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由院学生工作处和团委共同负责。
1.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
2.各系经讨论后提交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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