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级方案(讨论稿)
关于机务特车岗位考核定级方案
关于机务特种车辆操作工岗位考核定级方案(讨论稿)
为落实民航总局《关于推动民航特种车辆操作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学习业务、技术的积极性,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增强机务特车活力,实现收入与工作挂钩,特制定本办法。
一、 本办法适用人员:
机务工程部特种车辆保障室派遣工全体人员。 二、 定级管理办法: 1、
工种分类: 特种车辆保障室岗位工作未满一年新人(D)、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初级(C)、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中级(B)、航空器地面设备操作员高级(A)。 2、
岗位定级分类、原则
拟分四级,按比例从高到底分配,依次是:A高级(20%)、B中级(60%)、C初级(20%)、D级(新人)。若取得相应级别资质的人员超出限额,则采取竞聘上岗的原则。 3、
考评、考核
每年由机务工程部组织符合参考条件的特种车辆保障室派遣工进行各工种定级考评一次,报考资格本着逐级适用的原则,(工作满一年可报考初级,满三年可报考中级,满七年可报考高级)。
出题形式:机务工程部内部出题与外部聘请人员出题相结合;考试形式:理论(50 %)、口试(20 %)、实际操作(30 %)及平时工作态度表现相结合,考试不及格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视为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