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公司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 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 的培训。 第二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 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 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 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 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 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