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联城”1102期银行理财计划(组合投资型)产品说明书

银行理财计划产品说明书

“价值联城”1102期银行理财计划(组合投资型)产品说明书

重要须知

本产品与银行存款存在明显区别,具有一定的风险。 本产品适合于无投资经验投资者和有投资经验投资者。

本产品主要风险为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在极端市场情况下,若产品到期发生投资组合项下投资标的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杭州银行对理财本金及收益不提供保证承诺,请投资者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决策。

投资者在销售银行签署理财合约认购本产品前,应当仔细阅读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销售银行了解本产品的其他相关信息,确保自身完全了解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慎重考虑后独立做出认购决定。本说明书及投资者在销售银行签署的理财计划协议书,将共同构成客户与发行银行之间的银行理财计划交易合同。

投资者在认购本产品后,应随时关注本产品的信息披露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异议或意见,请联系销售银行客户经理或反馈至销售银行营业网点,也可致电销售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释义

本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产品:指“价值联城”1102期银行理财计划(组合投资型) 发行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产品托管人: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银行:指直销银行和代销银行。直销银行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销银行指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发行银行签订《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协议》进行代销的浙江省内城市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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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管理

杭州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次级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等,投资比列为0~100%;银行间转贴现票据资产,投资比例为0~70%;同业存放和同业拆借,投资比例为0~100%;低风险信托受益权及其他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投资比例为0~100%。投资收益主要来源于投资组合项下各类金融资产和工具的买卖价差以及持有期间产生的利息性收入。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本金及理财收益 1、理财收益测算

产品到期年化收益率根据所投资资产组合的实际运作情况确定。本产品投资对象为债券资产、银行间转贴现的票据资产、低风险信托收益权等金融资产和金融工具构成的投资组合,根据2011年4月11日至4月15日期间的市场情况,以上金融资产构建的资产投资组合一年期费后年化收益率约为5.20%。以上测算仅为资产组合指定期间的业绩表现,不代表未来,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最终产品实际收益率的支付依据。 2、投资者所得收益 (1)计算公式

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金额×理财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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