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致因理论

一、事故及其特征

安全系统工程的目标是要控制危险、消除事故,因此必须对事故进行研究。

1.事故的定义

事故是人们在实现其目的的行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迫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终止的一种意外事件。

这个定义有三重意思:一是事故的背景,即定义中的“存在某种实现目的的行动过程”,例如人们需要某种产品而开办工厂进行生产,或者是人们为了探亲而去旅行等;二是“突然发生了意想不到的事件”,即事故是突发事件;三是事故的后果,即迫使行动暂时或永远终止。显然,事故有生产事故和非生产事故之分,生产事故才是需要着重讨论的对象。

2.生产事故

生产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体、损坏财物、影响生产正常进行的意外事件。

根据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后果不同,有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又称工伤事故)、险肇事故(又称未遂事故)3种。人身伤亡事故又称为工伤事故。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工伤事故的定义为:企业的职工为了生产和工作,在生产时间和生产活动区域内,受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或虽然不在生产和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的环境、设备或劳动条件等不良,致使身体受到伤害,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工伤事故通常称为事故。

因公伤亡与工伤事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在处理上、对策上都是不同的。

3.事故的特征

事故的特征主要包括:事故的因果性,事故的偶然性、必然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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