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的呈阅件

关于对我市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的呈阅件

晋江市人民政府文件

晋政文 2007 5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小学代课教师 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中小学代课教师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工作意见(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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