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党总支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

阳光学院党总支

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宁特院委[2011]4号),阳光学院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围绕“塑师德、正师风、强师能、铸师魂”,深入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要。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学院德育工作的中心地位和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的根本保障。开展“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是我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内容,是党员教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院系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活动中,找准我院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活动促建设,以师德强师能,通过共同努力和集中整改,培养一批爱生乐教、教书育人的典型,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队伍,建立健全一系列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每一位教师党员成为教师队伍的先锋和骨干,在践行师德上做表率、当楷模,以实际行动带动全体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使我院教师队伍在整体上实现“教育书人、为人师表的意识进一步树立,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氛围进一步形成,业务能力明显增强;团结向上、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进一步强化,师表形象明显改善”的目标,进而以优良的师风带动教风,促进学风,让学生满意,家长满意,社会满意。

二、进一步明确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于取得实效。全体党员教师要明确师德规范的总体要求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建设的要求,使之成为党员教师创先争优的行动标准,成为普通教师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要紧密联系教学和院系实际工作,把树立党员教师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工作能力、教学及科研水平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形成、巩固我院教师“博学、慎思、循理、厚生”的优良教风。

(一)师德规范的总体要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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