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

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8号)

《潍坊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已于2025年10月24日经潍坊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潍坊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第一章总则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规范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活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以家庭为基础、社区和村为依托、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的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互助服务和志愿者公益服务共同组成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体系。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健康护理、精神慰藉、安全保障、法律援助以及文化娱乐等多个方面。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既要保障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又要适度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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