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与数学学院推荐2014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数学院保研加分条例
统计与数学学院推荐优秀2014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分计算办法(草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2007年7月第三次修订)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规定
在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国家级竞赛;省级竞赛;校级竞赛;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公开发表论文;全国文体竞赛;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八大奖项中,每一大项多次获奖,以最高两次(篇)分值累加计算。同类项目奖励计分不得超过两次。
1、获国家级、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每次分别奖励5分、3分;获校级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人民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其中国家奖学金3分、国家励志奖学金2分、华毅奖学金2分。(注: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校级奖学金”、学工部“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评分不累加,只计其中一项最高分。)
校级优秀辅导员助理2.5分、校级模范团干2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1分、校级优秀团员0.5分、校级优秀学生党员1分。(注:团干、干部类得奖评分不累加,只计其中一项最高分)
2、国家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7分、6分、5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5分、4分、3分;
3、省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5分、4分、3分,团体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4分、3分、2分。
4、校级竞赛个人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分别奖励3分、2分、1分,团体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主要成员分别奖励2分、1分、0.5。
5、省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4分、3分、2分;校级大学生科研成果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奖励2分、1分、0.5分。
6、在国家权威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20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奖励10分、8分、6分;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10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第三作者,分别奖励7分、5分、3分;在其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独撰的每篇奖励3分,合著的每篇第一、第二作者分别奖励2分、1分。
上述所述刊物等级以本校认定的刊物等级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