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办事流程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的办事流程
发布时间:2013-11-1 9:56:33 来源: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浏览次数:352
申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可首先通过电话询问,下载相关的申请表、申报表以及申报表填表说明,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申报程序》向相应的认证机构提出申请。
1.申请一、二级资质认证程序。申请单位根据规定的一、二级资质评定条件,向经信息产业部认可的一、二级资质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提出资质认证委托申请,提交评审申请材料。
2.申请三、四级资质认证程序。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根据规定的三级或四级资质评定条件,厅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工作办公室负责对认证中心日常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并对授权的认证机构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认证机构质量体系持续满足资质认证管理的要求。
(1)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符合资质认证申请条件的继续下一步,不符合资质认证申请条件者待符合时再申请;
(2)申请三、四级资质的企业,在信息产业部未下文规定之前,我省暂定三级1.6万元,四级1.5万元(认证费用包括:现场审核、厅审查会议费用及材料报部等费用)。如第一次认证未通过,第二次认证不需再交纳认证费用。认证中心对该企业系统集成资质现场审核及材料申报全过程负责。认证中心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认证中心必须建立严格的争议处理制度,并保存完整的受理、调查处理记录。
(3)企业向认证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4)材料审查,反馈修改意见;
(5)认证中心组织专家到现场审核;
(6)通过现场审核的,由认证中心形成资质认证报告;未通过现场审核的,认证中心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条件不够的建议降级或待申请单位根据反馈意见整改后,认证中心再行组织专家到现场复审;
(7)认证中心须将认证报告、企业提交的全套申报材料上报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
(8)有关专家对申报三、四级资质企业的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审查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请单位;
(9)通过审查的材料,由省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行文上报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审核备案;
(10)通过审核备案的,由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办公室在网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