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汇编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

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

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某某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规范我局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局重大行政事项决策,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和规章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项如下:

(一)涉及到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建设的重要决定、安排或者出台涉及全系统的重大改革措施;

(二)出台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三)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

(四)为保证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采取的重大临时措施;

(五)其他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 我局对重大行政事项做出决策前,应当听取意见,听取意见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承办重大行政决策的职能处室,应拟定“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方案”报局分管领导审核,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由重大行政决策承办职能处室具体承办。

你可能喜欢

  • 行政执法制度
  •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 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 行政岗位职责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党委中心组学习记录
  • 行政规章制度

1.0、依法行政配套制度汇编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