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公司范围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公司生产安全秩序的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统一要求,结合公司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1.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对本公司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生产安全事故(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级标准按《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9.5条的规定执行);

2.本公司以外单位发生的对本公司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生产安全事故;

3.需要本公司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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