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法知识概述

语法

汉语语法知识概述

一、词类

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是实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是虚词。

名词:表示人和事物的名称的实词。如:"黄瓜、白菜、拖拉机、计算机"。

表示专用名称的叫做"专用名词",如"云南、上海、李白、白居易"。表示抽象事物的名称的叫做"抽象名词",如"范畴、思想、质量、品德、友谊、方法"。表示方位的叫做"方位名词",如"上""下""左""右""前""后""中""东""西""南""北""前面""后边""东边""南面""中间"等。

动词:动词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有的动词表示一般的动作,?quot;来、去、说、走、跑、学习、起飞、审查、认识"等。有的动词表示心理活动,如"想、重视、注重、尊敬、了解、相信、佩服、惦念"等,这样的动词前面往往可以加上"很、十分"。有的动词

表示能够、愿意这些意思,叫做"能愿动词",它们是"能、要、应、肯、敢、得(dei)、能够、应该、应当、愿意、可以、可能、必须",这些能愿动词常常用在一般的动词前面,如"得去、能够做、可以考虑、愿意学习、应该说明、可能发展"。还有一

你可能喜欢

  • 现代汉语语法知识
  •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 汉语语法基础知识
  • 新概念入门级B
  • 句子成分课件
  • 青少版新概念入门级
  • 大学语文基础知识
  • 语文划分句子成分

汉语语法知识概述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