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专业2010年度考试复试题(1)

通防专业2012年度考试复试题

一、填空: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2、运输机巷,采区进、回风巷允许风速最低0.25m/s,最高6m/s。

3、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允许风速最低0.25m/s,最高4m/s。

4、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

5、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6、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

7、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

8、局部通风机要有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在恢复通风时只能人工复电。

9、不经矿总工程师允许随意拆除通风设施的罚单位100元或责任者50元。

10、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口应安装防爆盖(门)。

11、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设甲烷传感器。

12、矿井防尘水池容积不得小于 200 m3或满足 2 h的矿井(服务区域)用水量。

13、主要隔爆水棚必须由大于 40 L/个的水袋组成,水量应满足 400 L/m2。

1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要建立束管监测系统。

15、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要确定煤层自然发火的标志气体。

16、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由试验人和班组长签字。

17、防火墙要设置观测孔和放水孔。

18、矿井有效风量率不得低于85%。

19、回采工作面必须实行煤层注水,每少注一孔罚单位100元。

20、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柱放顶时,必须对20m范围内和上(下)隅角切顶排以内进行洒水灭尘。

21、采区进、回风上山必须贯穿于整个采区的长度或 高度 。

22、防火墙中间必须充填黄土或高分子材料。

23、密闭距全风压巷道超过 3 m时,要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24、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25、防火墙设置的观测孔和放水孔要有漏风措施。

26、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

27、局部通风机按规定安装风机开停量和风筒状态传感器。

28、采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0.8%,必须安装抽出式风机。

29、凡采用扩散通风的机电硐室、存车场、躲避硐室、工具房和其它硐室等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小于1.5m。

30、采煤工作面若采用分组装药分组起爆时,间隔炮眼中必须插上炮棍,并且做到联一组放一组,严禁提前联炮。

31、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 。

32、矿井总进风道与总回风道、采区进回风上山、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严禁 平面交叉。

33、进回风巷之间严禁跨皮带建风门、挡风墙。

34、我矿核定最大炸药贮存量为3200kg,最大电雷管贮存量为32000发。

35、违反集团公司质量标准化考核前提条件,当季不达标。

36、防火墙中间必须充填黄土或高分子材料。

37、凡开采自燃煤层,均要开展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

38、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瓦斯传感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器1次。

39、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40、采区上山严禁一段 进风 ,另一段 回风 。

41、井下爆炸材料库每个壁槽贮存的炸药量不得超过 400 kg,电雷管不得超过 3000 发。

42、井下任何场所不得有厚度超过 2 mm、长度超过 5 m的煤尘堆积地点。

43、回采工作面上下平巷不得与掘进工作面有联络巷进行连通,极特殊情况下必须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44、监测系统必须具有防雷保护。

45、采面、采区结束1个月内密闭。

46、通防工区不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每处罚单位100元。

47、中厚煤层防火密闭应安设束管监测管路。

48、通防科对采掘及各有关辅助单位的通防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旬检查,月考核。

49、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超过5%,每季至少测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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