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基因”、“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5年11月18日实施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和达安基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原非流通股股东(即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的承诺,自2007年11月20日起,公司部分限售股份持有人持有的限售股份将可以上市流通。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作为达安基因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依据《实施细则》就此事项出具核查报告如下:

一、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根据达安基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如下:

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出了法定承诺。

非流通股股东中山大学、广州生物工程中心、何蕴韶、周新宇、程钢、吴军生做出了特别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在股东大会上共同提议并赞同公司保持稳定的分红政策,2005年、2006年、2007年三个年度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二、限售股份持有人在股权分置改革时所作承诺的履行情况

1、经核查,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达安基因非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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