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作业

适用于学经济的人

经济法1-3章作业

1、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组建一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规定,对利润的分配和亏损承担的办法:甲分配或分担 3/5,乙、丙各分担 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允许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解决,也不允许通过诉讼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2年,合伙企业名称定为“君发汽车配件厂”。

请分析:(1)乙、丙在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

(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乙、丙以外的其他人再合作建一家汽车配件门市部,门市部的货可以卖给君发汽车配件厂?

(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厂签订了一份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

2、农村青年江某有一手较好的裁缝技术,因其在某服装厂工作积蓄了一些钱和客户关系,很想自己开办一家私营服装厂。他将其想法向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叔叔江杰说出后,得到江杰的赞成,双方决定以江杰的名义在县城成立一家服装加工厂,由江某管理该服装厂。该服装厂经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并择日在县城一繁华地段开张。工人李强在工作中因熨斗故障起火,烧伤了右手,花去了医药费2 000多元。李强多次要求江某进行医疗费补偿,江某则以没有这方面的协议为由予以拒绝。李强及其家属多方投诉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

请分析:(1)江杰能否设立独资企业?为什么?(2)雇工李强的医药费应由谁负责?请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拟定由双方投资设立一个新公司。为有利于吸收社会资金,扩大企业规模,双方商定,新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为瑞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万元人民币,双方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公司设立董事会为企业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长由甲公司派员担任,副董事长两人由乙公司派员担任,其他董事成员6人,全部由董事长从职工代表中指定。双方还商定,公司成立后,任何一方经对方同意都可以按一定比例抽回其出资的一部分。

双方将设立瑞祥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申请等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却未获得批准。

请分析:(1)瑞祥公司能以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吗?为什么?

(2)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什么?董事长有权力指定职工代表作董事吗?

(3)公司设立申请为何未得到批准?

4、2006年5月,某服装厂被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对该厂的财产进行了清理,查清了服装厂的资产以及负债情况如下:(1)服装厂的总资产为2000万元(变现价值)。①服装厂的资产中有8处房产,领有1至8号产权证。其中1、2、3号房产已于2004年2月5日被服装厂在向工商银行借款150万元时用于抵押,该三处房产变现价值为200万元。②服装厂的资产中有3辆汽车为从兄弟单位借来的,3辆汽车的变观价值为100万元。③服装厂的资产中有5万元为共青团、工会经费所购置的财产。④服装厂的资产中有20万元为未到期债权。⑤服装厂的资产中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100万元,按照有关法规规定的标准,其中90万元用于安置企业职工。2)服装厂的负债总额为2600万元,其中税款320万元,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350万元,为维持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100万元,对其他债权人负债1830万元。服装厂的其他债权人有8个:除工商银行外,还有债权人甲为交通银行,拥有350万元债权;债权人乙、丙、丁为企业,各拥有200万元债权;债权人戊、已为商业企业,各拥有300万元债权;债权人庚为个体户,拥有130万元债权。

(3)服装厂在破产还债程序中支付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另外,法院查清在法院受理此案的5天内,有15户债权人通过从服装厂拿走商品抵债,或者抓紧时间从银行办理托收货款手续等方式,使自己的债权得以清偿,总金额为20万元。法院还了解到:服装厂曾在法院对该厂破产立案前3个月时,给该厂8位领导每人无偿分发皮衣一件,并以皮衣进价的五折出售给该厂每个职工一件,因此造成资产流失12万元。请分析:(1)本案中服装厂的破产财产包括哪些?(2)本案中服装厂的债务包括哪些?(3)请对服装厂的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5、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想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尚存(1)流动资金70万元(2)自有设备,折价120万元(3)租借的设备,计价18万元(4)厂房估价90万元,已经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企业就能否申请破产、如何申请破产、如何处理租借的设备和已经抵押的厂房,以及破产财产的范围等问题咨询律师。请问:如果你是律师,应当如何为该企业做出解答并拟定破产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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