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规定

岗位规定

1.目的

为使红河汽车维修分公司经营得以正常有序的运作,各管理工作适合本行业要求,符合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体系,与相关法律、法规相适应,保证公司经营活动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适用于红河维修分公司全体员工

3.规定

3.1 每个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纪法规,遵守本公司制度,树立本

公司形象。每个员工上班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佩带好劳动防护用品。

3.2 每个员工必须服从主管领导的调配,按时完成本岗位工作,

依照本岗位职责建立汇总统计、评估,建立原始记录,并做好归档工作

3.3 每个员工必须按规定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遇事必须请假,遇特殊情况不能填写请假条的必须当天委托他人或来电说明事由(请假审批参照公司相关规定)。遇节假日值班必须服从安排,如确有事需改变值班日的,原则上自找同工种(部门)对象互换或代值班。

3.4 人员与人员之间必须相互尊重,相互帮助,树立团队精神,

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各部门或人员之间都需要无条件的提供专业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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