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州市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抚州市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

措施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金巢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直相关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和2011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群众关切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突出问题,切实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抚州市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2011年是完成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三年任务的攻坚之年,也是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关键一年。公立医院改革既要着眼长远,力争在体制机制综合改革等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又要立足当前,推出一批看得准、见效快的便民惠民措施,让群众尽快享受到医改带来的变化和实惠,确保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抚州市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

抚州市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

为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抚州市卫生局在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决定在全市卫生系统推行医疗服务便民惠民十项措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变化和实惠。

一、构建全市统一的预约诊疗服务平台。2011年6月起,全市三级医院全部实行预约服务,患者拨打电话或者登陆相关网站,根据医院提供的就医信息,可以预约7天内各开放医院的专家号。预约服务逐步延伸到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方便群众择医就诊。

二、启用门(急)诊病历“一本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启用“江西省医疗机构门(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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