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矿山测量管理制度

测量工作管理制度

一、放线测量

(1)联系书编写一式三份(重要工程开口、变更和变坡等),要求必须在施工单位施工前下发:内容包括详细的文字描述(设计中左右、实际中左右、设计坡度、实际坡度)、简图、编号、标定日期、标定人员、编制人,专业组长、及副组长签字后生效,送达矿建生产技术组、施工单位时,必须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写姓名和送达日期。

(2)下井放线交点和找点(由班组小组长或技术员给后视人员交点)、量仪高、觇标高、巷高、中左右及观测,要详细记录和计算。

(3)所延放中线必须有方位和距离(三颗)。

(4)放线之前必须检查上一站水平角和距离,并填写在放线手簿中。

(5)延伸中线后必须检查后视角,并填写在放线手簿中。

(6)每次激光放线必须量取中线间距,所放三颗中线点,点间距不小于10米。手簿记录要内容齐全。

(7)腰线标定必须检查上次所标定腰线的坡度是否正确后方可往前延伸标定。

(8)所有连采掘进巷道中线一侧确定为一常数,另一侧根据巷宽具体确定。在施测过程中确实因客观条件不具备可以相应调整,记录中要详细注明,但方位必须一致。

(9)如果中线延伸,在不测导线的情况下,必须在导线点上架站,后视导线点,并按15秒导线施放。

二、导线管理

(1)井下测导线,必须前后视架架子,严禁吊挂棱镜。按要求施测,如发现错误或超限,立刻纠正或重测。

(2)对已使用的手簿分类并统一编号,建立手簿目录索引表。手簿一律用铅笔记录,书写端正,不得潦草,原始数据位数应写齐全,画略图应准确清楚,标注齐全(方位、点号)。不得出现涂改和连环涂改现象。禁止重抄手簿。

(3)淘汰的观测数据应在备注栏内注明重测记录的页码,并标明重测或补测二字。

(4)手簿项目要填写齐全(工作面名称、时间、仪器名称、人员、仪高、觇高、帮左、帮右、巷高、草图、温度、气压、棱镜常数),不能缺项,并有第一检查者(观测者),第二检查者(组长或副组长)签字。

(5)记录听到观测员报数后,应回报一遍,当记录员对数值有怀疑或听不准确时应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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