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住宅三大支柱政策对完善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启示
日本住宅三大支柱政策对完善我国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的启示 [摘 要]建立住房保障制度,是国家社会政策与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习和借鉴国外住房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无疑对构建、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有着重大的启迪意义。
[关键词]住房社会保障;住宅金融公库;公营住宅
1 日本住宅政策的三大支柱
1.1 住宅金融公库——为住房建设提供金融支持
住宅金融公库的性质属于政府全额出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国家出资,每年接受国家融资,对于融资中出现的亏损则由国家财政予以补助。住宅金融公库贷款利率低,成立初期为5.5%,大大低于银行的14.6%,而且不同于民间的浮动利率制,采取固定利率制。
1.2 公营住宅——中低收入的乐园
公营住宅是政府在居住生活领域保障公民基本生存权利的手段。在具体操作方式上,公营住宅是以地方政府(分都道府县与市町村两级)作为提供主体,“中央与地方的合作”体现在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提供资金补贴上。补贴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建设或收购费用的补贴,一种是对房租差额(标准负担额与市场租金水平之间的差额)的补贴。
1.3 住宅•都市整备公团——由量向质的方向转换
1981年住宅公团与宅地开发公团合并成立了住宅•都市整备公团。公团为非营利性质,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面向全国居民提供住宅。公团主要职能是以中心城市为主,以中等收入阶层为对象,直接建造低成本住宅,向中等收入家庭出售、出租。1999年又更名为“都市基盘整备公团”,简称“都市公团”。职员4871人,资金4942亿日元,其规模远远超过了当今中国房地产旗舰企业万科。并将业务重点从“供给大量住宅用地以改善住宅情况”转移到“建设和改造城市基础以实现健康文明的城市生活和富有机能的城市活动”。截至2000年3月,都市公团累计为社会提供约150万套住房,为解决住宅不足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2 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现状及改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