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SE-01-13-08 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细则-20101209

1 目的
规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要求,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
总公司及各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人大常委会。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
3.3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制度》,QHSE-01,2010,总公司。
3.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安全管理办法》,QHSE-01-13,2010,总公司。 4 职责分工
4.1 所属单位车辆管理部门职责
a) 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总公司的规定,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
本单位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b) 实施对本单位(或租用)驾驶员和车辆管理;
c) 组织对本单位(或聘用)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d) 监督本单位车辆的安全状况;
e) 参与、协助对违章、肇事和车辆安全事故的调查,并依规定向安全管理
部门上报事故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