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学院实践技能实施细则20120406

对于测绘专业参加技能大赛的同学,这个文档可以适当提供些帮助!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测绘实践技能大赛实施规则

一、总 则

1 测绘技能大赛的宗旨服务于教学,促进学生将测绘理论知识与测绘实践很好地结合起

来,强化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2 为保证测绘技能大赛的公平性、合理性,由学院领导和专家教授组成竞赛委员会,下设检录组、裁判组、计时组、后勤组和仲裁组。

3 参赛选手以测绘学院在校的本科生为主,其他学院部分学生参加。参赛选手以测量小组为单位参加,四人组成一个测量小组,其中主测一名、辅测叁名。

4 各参赛小组和组员必须服从当值裁判的判罚,若有异议,应向仲裁组申述,若不服从判罚的,当值裁判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5 实践技能大赛名次分两个板块:一是控制测量与数据处理:按二级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占48%)、三等水准测量(占32%)及理论考试(20%)综合总分高低取名次,设一等奖5 个,二等奖 10 个,三等奖 15 个。二是内外一体化数字测图(野外数据采集、内业成图):按分数高低取名次,设一等奖5 个,二等奖10 个,三等奖15个(具体时间和选拔办法另行通知)。

二、执行规范及使用仪器

1 执行规范

1)CJJ8-99《城市测量规范》。

2)GB/T 20257.1-200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3)GB12898-91《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2 参赛使用仪器

1)二级电磁波测距导线测量:全站仪(测角精度2 ,测距精度5+5ppm以上)。 2)水准测量:S3光学自动安平水准仪。 3)计算机成图软件:南方测绘CASS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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