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毕业论文规范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为提高学位工作水平和学位论文的质量

保证学位论文在结构和格式上的规范与统一

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用中文撰写

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

理学、工学、医学类博士学位论文须用中、外文撰写

人文社科类博士学位论文提倡并鼓励用中、外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3-10万字

摘要为3000字以上;硕士学位论文字数一般2-5万字

摘要为1000字左右

二、学位论文的结构要求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一般应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依次为:(1)论文封面;(2)扉页;(3)原创性声明和关于论文使用授权的声明;(4)中、外文论文目录; (5)中文摘要;(6)外文摘要;(7)符号说明;(8)论文正文(包括文献综述);(9)附录、附图表;(10)引文出处及参考文献;(11)致谢;(12)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13)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14)外文论文

三、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

(一)论文封面:采用研究生院统一印制的封面

封面的论文题目需要中、外文标示

用小二号加重黑体字打印封面的中文论文题目

用三号加重打印封面外文论文题目

四号加重黑体字打印脊背处论文题目和封面作者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合作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论文完成时间、密级、学校代码、学号、分类号等内容

论文题目不得超过30个汉字

分类号须采用《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进行标注

(二)扉页:论文设扉页

其内容与封面相同

送交校学位办公室、图书馆和档案馆的论文其扉页由本人用碳素钢笔填写

(三)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论文作者和指导教师在向校学位办公室、图书馆、档案馆提交论文时必须在要求签名处签字

(四)论文目录:论文需要有中外文目录各一份

目录应将文内的章、节标题依次排列

并注明页码

标题应简明扼要

中文的"目录"标题字用小三号加重黑体字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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