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商品邮购条款及约定
《平安银行信用卡商品邮购条款及约定》
1 申请
1.1 本人(下称“订购人”)申请以本人名下的平安银行发行的信用卡(下称“信用卡”)
付款购买由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并授权平安银行从本人名下的信用卡账户按本人指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1.2 订购人知悉并同意《平安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平安银行信用卡商品邮购条款及
约定》。
2 关于商品的约定
2.1 本商品邮购业务中的商品由供应商提供,平安银行仅提供代付款服务,并非商品的
销售商,与供应商无任何代理关系,不提供与商品相关的任何担保。
2.2 有关指定商品的买卖、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由供应商提供,与平安银行无关。
如果订购人与供应商之间就指定商品的买卖、商品质量、送货及售后服务或其他相关事宜发生争议,持卡人与供应商协商处理。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订购人应继续按本条款及约定的规定向平安银行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前述争议不影响平安银行对持卡人所欠款项的追偿权。
3 关于全额或分期付款订购商品的约定
3.1 持有由平安银行发行的在有效期内的任一种类的信用卡的持卡人,可使用本人名下
的信用卡申请邮购。支付方式可分三种:(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信用卡积分加款项。
3.1.1 订购人申请以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时,即同意平安银行从订购人指定
的本人名下的信用卡中将购买商品所需的价款全额一次性扣除。
3.1.2 订购人申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商品时,即同意平安银行从订购人指定的
本人名下的信用卡中将购买商品所需的价款分期扣除。
分期期数,以订购人提出的并经平安银行核准的申请为准。
分期金额按购买商品所需的价款将按订购人申请的分期期数,以月为单位,平均计算,每月应分期支付的金额精确到分,余数统一于首期收取。具体金额以订购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