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
一、学习:
1、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要严肃处理,上课开始后,未经任课老师同意离开教室。(-1)
2、无故顶撞老师,不听老师劝导。(-10)
3、有事不能上课,不按照有关程序向班主任请假,按旷课处理。(-5)
4、不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不认真完成作业,不按时上交。(-3)
5、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5)
6、上课时吵闹、喧哗,不认真听讲。(-3)
7、在教室内进行与学习以外的无关活动。(-3)
8、上课时手机铃声响起(-2)
9、玩游戏者被班委看到、学生举报(-10),被老师发现。(有证据)(-30)
10、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者。(《采用申报制度》)(-10)
11、自习课上课后5分钟,还在上网者,以上网处分(-10)
12、自习课吵闹者(-5)
二、卫生:
1、破坏教室设备。(-5)
2、衣着不整洁,穿拖鞋进入教室。(-2)
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在课桌和墙壁上乱写乱画。(-3)
4、物品摆放不整齐。(先提醒)(-5)
三、值日生规定:
1、值日班长迟到。(-2)
2、值日班长不站岗和向同学、老师问好。(-1)
3、值日班长在放学后不打扫卫生,没有关好门窗。(-2)
4、值日班长在课前不擦黑板。(-1)
四、活动
无故拒绝参加班级活动。(-5)
五、加分
1、上课受老师表扬。(+5)
2、上课遵守纪律,表现良好,积极发言。(如:上课老师提问,能够主动举手发言)(+2)
3、作业被老师评为优秀者。(每学期不超过5次)(+3)
4、一周没有扣分额外(+5)
5、一个月没有扣分额外(+10)
6、为班级,学校带来荣誉,个人有较大的进步,帮助他人的好人好事。(+10)
注:班委扣分加倍,负分,从代管费里扣,期末结算,正分者前三名有奖励。(奖励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