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制度

学分制度

一、学习:

1、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要严肃处理,上课开始后,未经任课老师同意离开教室。(-1)

2、无故顶撞老师,不听老师劝导。(-10)

3、有事不能上课,不按照有关程序向班主任请假,按旷课处理。(-5)

4、不配合学习委员的工作,不认真完成作业,不按时上交。(-3)

5、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5)

6、上课时吵闹、喧哗,不认真听讲。(-3)

7、在教室内进行与学习以外的无关活动。(-3)

8、上课时手机铃声响起(-2)

9、玩游戏者被班委看到、学生举报(-10),被老师发现。(有证据)(-30)

10、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者。(《采用申报制度》)(-10)

11、自习课上课后5分钟,还在上网者,以上网处分(-10)

12、自习课吵闹者(-5)

二、卫生:

1、破坏教室设备。(-5)

2、衣着不整洁,穿拖鞋进入教室。(-2)

3、、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吸烟,在课桌和墙壁上乱写乱画。(-3)

4、物品摆放不整齐。(先提醒)(-5)

三、值日生规定:

1、值日班长迟到。(-2)

2、值日班长不站岗和向同学、老师问好。(-1)

3、值日班长在放学后不打扫卫生,没有关好门窗。(-2)

4、值日班长在课前不擦黑板。(-1)

四、活动

无故拒绝参加班级活动。(-5)

五、加分

1、上课受老师表扬。(+5)

2、上课遵守纪律,表现良好,积极发言。(如:上课老师提问,能够主动举手发言)(+2)

3、作业被老师评为优秀者。(每学期不超过5次)(+3)

4、一周没有扣分额外(+5)

5、一个月没有扣分额外(+10)

6、为班级,学校带来荣誉,个人有较大的进步,帮助他人的好人好事。(+10)

注:班委扣分加倍,负分,从代管费里扣,期末结算,正分者前三名有奖励。(奖励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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