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人民医院2013年7月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枣强县人民医院

2013年7月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培训时间:2013年7月18日

培训地点:五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院医务人员

主讲人:感染管理科王兰芬主任

培训主题: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内容:

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一)医师外出会诊

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二)会诊医生的责任

1、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在病程记录中或申请单上详细记录会诊意见或手术经过,并在记录处签字。

2、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3、会诊病人如需手术,应详细了解邀请医院所能提供的手术室和麻醉条件,并对对方助手的水平和围手术期处理病人的水平有一个总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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