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苍游镇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镇政府明确各村安全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列入本辖区年度目标任务,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本辖区食品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加强本辖区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建设。健全和完善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做到有专职工作人员、有具体工作职责、有办公场所。

三、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管理,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组织开展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员的年度考核,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四、负责本村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单位(餐馆、学校及托儿所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立本地资料档案,全面掌握本村食品生产经营现状。

五、负责配合相关监督部门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负责本辖区农村集贸市场食品经营者的入场审查工作,加强对流动食品摊贩的监督指导,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六、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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