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自查自纠表

*****药品生产流通领域

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3月中旬至6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本着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整治与规范相结合、监管与自律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增强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管控意识,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二、药品零售(连锁)整治重点及内容

1.重点整治内容:

(1)进货来源审查不严,供货方档案不健全,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的;

(2)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

(3)药品的销售去向不清,销售凭证不健全;

(4)购销票据与实物不符,购销票据和记录不真实;

(5)超方式、超范围经营

2.重点检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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