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和探析(发表于《中国建设监理》2009年第5期)

关于推行工程项目委托管理制的研究和探析

沙俊强

(江苏 南京 210008)

摘要:工程项目委托管理是国际上通行的项目管理模式,也是国家正在大力推广的项目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优势,使管理更集约、更能有效实现项目的效益最大化,同时大大减少因非专业化管理引起的重大失误而造成投资方的损失。项目管理的本质是对目前实行的建设监理制度的拓展和深化,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这种管理模式将越来越能体现它的优越性,并逐步被广泛接受。但在目前情况下,大力推行这种模式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本文主要就这些问题进行讨论。

(本文发表于《中国建设监理》2009年第5期)

1、项目委托管理在中国的发展概况及特点

我国许多行业和地方的一些大型、复杂工程已经开始实行项目委托管理制,如;国家某大型集团公司,从2004年起,已经先后在30多个大型电力建设项目中推行项目委托管理制,总投资额达到千亿元以上。其它领域,如:南水北调工程、上海大连路越江隧道工程等也实行了项目委托管理。现阶段大量存在的项目管理,还主要是一些实力较强的监理、设计或总承包单位将原有的业务范围扩大,从这些项目实施情况来看,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专业化管理的优势;也摸索到了一些良好的经验和做法。

关于项目管理方面的法规,目前主要有2004年11月16日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及2006修订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后者是对项目管理过程的规范,只有前者才是针对项目委托管理本身的规范性文件,但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只是一个试行本,涉及到的主要是一些概括性的内容,不够细致,其中规定: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企业均可以从事项目管理工作。由于成立项目管理公司门槛较低,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成立或改制了一大批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但这些项目管理公司良莠不齐,导致目前项目管理总体水平不高,市场比较混乱,这对项目管理的成长和健康发展都是不利的。

在所有从事项目管理的企业中,监理单位是最贴近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事实上,我国建设监理本质就是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但是由于我国建设监理起步较晚,加上监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问题,监理目前的业务仍以施工阶段为主(也有最初引进建设监理制度时的定位问题)。尽管一些监理单位参与了部分项目管理市场,但它只是原有施工过程监理业务的有限扩大,特别在原来比较薄弱的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设备采购、设计管理等方面,只是参与部分项目或参与程度很浅,不能称为真正

关于推行工程项目管理的研究和探析(发表于《中国建设监理》2009年第5期)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