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奖励制度

城关区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奖励制度

为了有序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按照“三年三为主、三年三步走,率先实现均等化”总体思路,在全面实现区属农村、户籍居民、流动人口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过程中,我区实行人口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积分奖励制度,以促进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在城关的全覆盖。

1、积分奖励适用于城关的常住居民中的户籍居民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以下简称常住居民)。区属农村居民计生公共服务所有项目按服务成本价免费提供。

2、常住居民在城关相应的三级服务机构中接受计生服务时,主动填写相应的《服务登记表》,相关服务人员根据登记内容,现场填写《积分奖励登记表》,并提示接受服务时应携带的登记表记载的相关内容的相关证明、证件,作为接受服务的预约依据。

3、积分奖励登记表主要内容分基本情况、安居乐业、公益活动、属地责任履行等相关内容,并分别确定20、20、30、30分的分值。工作人员依据服务登记表和服务对象的介绍,现场确定总登记奖励分值。

4、相关服务机构每周将《积分奖励登记表》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计生服务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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