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针对提升校园服务质量的管理办法
关于针对提升校园服务质量的管理办法
为切实提高执行力,严明工作纪律,改进校园存在的投诉问题,调动工作积极性,激发工作热情,特下发该管理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执行原则
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奖勤惩惰、多劳多得。
二、具体细则
1、因服务态度引发的用户有理由投诉,明确至个人的(如明确工
号或姓名),一次性扣罚50元,未明确个人且明确至专营店的,一次性扣罚营销激励100元。同类问题投诉出现第二次,双倍扣罚。
2、首问负责制不落实,接待用户反映的问题不处理、不跟踪、推
诿用户到其他渠道咨询办理业务,经核实属实的一次扣罚50元。营业受理差错,导致用户产生资费争议并投诉的,相关误差费用由受理人承担50%,另扣罚每单10元,越级投诉至省公司每单50元、集团公司每单100元,媒体或工信部投诉每单200元。
3、各校区因客户群及业务量不同,每月允许调帐数分别为:天象
专营店8单/月,煤师院合作营业厅8单/月,淮师大新校区8单/月,学生代理8单/月,职大东西区5单/月,职业技术学院5单/月,(允许调账数同样按照调帐考核比例考核),超出规定额度调帐数,每单额外扣罚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