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废物委托代处置协议书

**计划生育服务站医疗废物委托代处置协

议书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街道计划生育服务站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街道卫生院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为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环境,甲方委托具有医疗垃圾回收资格的乙方回收产生的医疗垃圾,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将其在经营活动中因使用医疗药品产生的废物连同废包

装物按照约定日期交由乙方处理,合同期内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医疗垃圾交由第三方或自行擅自处理。

2、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感染

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应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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