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部门安全职责

1)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所监理标段范围的安全生产负全面全过程的检查、监督、监控的责任。

2)监理单位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的规模配备满足安全监理工作需要的具备相应资格的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3)监理组应落实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及时传递安全生产信息,督促承包人建立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护措施和防险抢险预案。

4)监理组应根据所监理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监理组应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临时工程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供的计算书进行复核。

6)监理组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的,监理机构有权责令承包人停工整顿,并向建设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

7)监理组应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理。

8)监理组应加强对大型临时设施的质量和安全监理力度,质量安全监理应覆盖临时设施的材料采购、加工、安装、调试、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确保临时设施的运行安全。

9)监理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设备安全性能进行监控,做好设备进场、安装、验收、使用、拆除等各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

10)监理组应督促施工单位认真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检查预案中的组织措施到位情况,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的事故救援处理工作。

11)监理组应根据安全监理细则,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实行全面、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由安全监理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2、岗位安全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贯彻执行与安全监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全面负责项目监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相关文档搜索

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