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辖内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调研报告

新野辖内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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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县是河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试点县。近年来,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成为中央、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高度关注的问题。人行新野支行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行关于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内实际,积极找准定位,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多种途径,着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1、当好指导员,把握农村金融创新的方向。2008年按照上级行金融服务创新的要求,结合新野的实际,支行及时制定了《新野县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指引》,明确提出了全辖金融创新的指导思想。我们深入基层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新野县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对金融机构机构创新信贷产品的领域进行了市场界定,要求做到“一行一品”,特别对涉农金融机构重点强调要在小额担保贷款、支农贷款、消费信贷领域开展创新。

2、干好宣传员,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活力。农村金融创新面临的很现实的问题是金融机构“不热情”老百姓“不知情”,为此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增强农村金融创新的活力。一是专题会议推介。支行于2008年4月召开了全辖各金融机构信贷创新经验交流暨信贷创新产品推介大会,各金融机构现场交流信贷创新的工作和体会。同时我们也将各金融机构的创新经验及优秀的创新产品汇编成册,形成了《新野辖内金融机构信贷创新纪实》一书。二是现场观摩学习。支行在认真总结县农行在支持“三农”发展经验的基础上,于2009年4月组织召开了全县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三农”营销现场观摩学习会,积极推介企业增收、农行增效、政府满意的“创新模式”。

3、做好保育员,保证农村金融创新的效果。一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破解创新问题。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很多是政策性的,又涉及到农村很多问题,在农村组织相对松散,只有在强有力的组织下才能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如我们在开办土地和水域经营权抵押贷款时,通过与县、乡各级政府、银监部门、金融机构及其上级行和村组织进行有效沟通,并与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解决创新工作缺乏组织保障问题。二是做好对接服务工作,扩大创新影响。我们在开展创新时采取先试点后推广,先区域后覆盖,采取循序渐进,逐步铺开的方式,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如辖内的“返乡农民工创业”产品,在上港乡实施的不错,各乡通过到上港乡实地学习,在产品上做了一些修改和完善,如很多乡政府拿出了专门的财政费用作为贴息资金,扩大了贷款的对象、范围、用途。只有不断的完善,才能保证使别处的经验和产品与本地实现有效的对接。三是做好风险防范工作,保证创新成果。创新和风险是一对孪生兄弟,开展好创新的前提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很多是政策性较强的事情,高风险、低利润,没有政府的风险保障机制,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我们通过与地方政府、各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协调,切实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打造诚信新野,落实风险保障机制,积极化解信贷风险。如在溧河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时,明确政府拿出一部分资金作为风险补偿基金,对金融机构出现的风险给与30%的补偿,新野县也准备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出现的风险的10%,每家机构最高50万的补偿。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在上级行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辖内金融机构的积极配合下,新野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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