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长沙镇非煤矿山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的原则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依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

从事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含地质勘探)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本方案。

(一)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社会影响大的生产安全事故。

三、应急救援的体系

在长沙镇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长沙镇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全镇煤矿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组成与职责

(一)指挥中心的组成及职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要由镇分管领导、镇安办、镇国土房管所、广播站、公安派出所、卫生院、交管站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地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技术专家组成,联系电话52536223,52532001。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定;

2、设立重特大安全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应急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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