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第 节:保证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保证措施

1.1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空气开关或漏电开关;

(2)所有电线必须使用双层胶皮护套套线;

(3)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

(4)临时电源丝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结构上;

(5)严禁用花线乱拉乱接;

(6)严禁非电工人员接驳电源;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有可靠接地;

(9)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10)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

(11)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要具有三级以上电工合格证人员进场监护才能工作。

1.2 工地安全保护制度

(1)工地安全保卫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的“施工现场管理条例”;

(2)外来人员无工程总指挥部人员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工地工作人员及施工队人员若无工作卡、安全帽、工作服(三者缺一不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上级公司、甲方单位、协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工程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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