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自查报告

区纪委:

根据市、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查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辖1个农村公路管理处(正科级单位),负责全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及路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1个交通战备办公室(正科级单位),负责全区交通战备工作;1个交通监察大队(副科级单位),负责全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1个运输管理所(副科级单位),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10个基层交通管理所,负责各自辖区内运输市场管理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现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车辆19辆。2010年度局机关车辆运行费用情况:燃油费25.21万元,维修费9.68万元,保险费2.46万元。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本单位无超编车、超标车、违规借车、换车等违规配备车辆情况,现有车辆无豪华装饰,无公车借用等违规情况,车辆资产帐目详细,车辆运行费用开支帐目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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